針對當前機動車檢驗工作存在的問題,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16日聯合公布《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推出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上線檢驗、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全面推進檢驗機構社會化等一系列新舉措,以促進機動車檢驗工作更加嚴格、規范,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意見》從嚴格資質管理、規范檢驗行為、改進便民服務、強化監督管理四個方面,提出18項深化車檢體制機制改革的措施。意見明確,要適應當前汽車保有量大幅增長的形勢,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檢驗機構建設,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檢車需求。質量監督部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一律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工作進度。全面推進檢驗機構社會化,公安、質量監督等政府部門及下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一律不得舉辦檢驗機構,公安民警、質量監督部門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檢驗機構經營。2014年9月30日前,各級公安、質量監督部門要進行自查清理,對已經開辦、參與或變相參與經營的,要立即停辦、徹底脫鉤或者退出投資、依法清退轉讓股份。
《意見》明確,進一步擴大新車免檢范圍,所有新出廠的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前,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免上線檢驗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証、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征証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同時,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預約檢驗、延時檢驗等多項便民服務措施。
《意見》還進一步強化了檢驗機構主體責任,檢驗機構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上標注檢驗機構名稱,接受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對機動車發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經事故鑒定認定涉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嚴格倒查檢驗機構的檢驗情況,依法嚴肅處理違法違規問題。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表示,各級公安機關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和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落實機動車檢驗改革的各項措施。進一步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堅決斬斷利益關系,對不按規定脫鉤、明脫暗不脫,或者以各種理由、借口不執行脫鉤規定的,要立即停止檢驗,停止核發檢驗標志,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要認真落實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的一系列便民服務新措施,保証實施過程不走樣、效果不打折。要充分運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嚴格違規問題問責追究,會同質量監督部門對全國檢驗機構開展集中檢查整治,堅決查處一批弄虛作假、刁難群眾、管理混亂的檢驗機構,嚴懲一批內外勾結、公然賣証、坑蒙群眾的不法人員。要教育全體公安民警恪守法治精神,堅守法治定力,嚴守法律底線,凡違法違紀的,該辭退開除的堅決辭退開除,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魏傳忠表示,要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質量監督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加強檢驗機構管理,著力筑牢保障安全和為民服務基礎,進一步改革檢驗機構管理模式,大力推進社會化和市場化步伐,進一步落實各項監管職責,加大檢驗機構監管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便民服務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10年來,各級公安、質量監督部門密切配合,不斷完善制度、規范程序、改進監管,保障了車檢工作的有效開展。全國平均每年檢驗汽車7000多萬輛次,及時發現嚴重安全隱患車輛300多萬輛,對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機動車保有量激增,檢驗供需矛盾日趨加劇,檢驗工作不嚴格、不規范、不方便的問題日益凸顯,一些地方還存在政企不分、監管不力、執法不廉的情況。去年以來,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形成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近日已印發各地。
據了解,公安部將會同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實施細則,修訂相關標準,升級信息系統,組織全國培訓,確保《意見》順利實施。(新華網北京5月1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