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日前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表示,檢察機關今年將進一步加強國際司法合作,加大對職務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贓力度。
開展對職務犯罪嫌疑人追逃和追贓工作,一直是檢察機關保持懲治職務犯罪高壓態勢的重要措施。曹建明介紹說,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抓獲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繳贓款贓物101.4億元,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由於中國與西方一些國家在引渡、贓款移交等方面存在制度差異等原因,中國司法機關在對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和贓款追回方面面臨一定挑戰。
曹建明表示,今年檢察機關將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追逃追贓力度。一方面,深化追逃追贓國際司法合作,積極探索運用國際反貪組織的平臺功能,拓寬境外追逃追贓的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追逃追贓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積極探索運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收集相關証據,追繳其違法所得及涉案財產,切斷腐敗分子的后路。
曹建明說,近年來,黨和國家對依法懲治職務犯罪、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高度重視。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的部署要求,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監督,不斷加大查辦和預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力度。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8.4%。突出查辦大案和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其中廳局級253人,省部級8人。
曹建明指出,從2013年查處的案件情況來看,貪污賄賂犯罪形勢依然嚴峻,賄賂犯罪尤為突出。一些領導干部犯罪案件社會影響惡劣;共同作案現象增多,作案方式隱蔽;發生在群眾身邊、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較多;執法司法領域瀆職侵權犯罪相對比較突出。
曹建明強調,反腐敗的關鍵是健全權力運行監督制約體系,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因此,今年檢察機關將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繼續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民生領域特別是“三農”、教育就業、社會保障、征地拆遷、環境資源、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嚴肅查辦違法違規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后的執法司法人員職務犯罪,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記者王治國 徐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