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0日08:3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深圳市政協主席王穗明委員認為,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進一步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簡化前置性審批,充分落實企業投資經營自主權。為保証這項改革的推進,對確需設置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
過去很多投資事項需要層層審批,條條框框很多,實際上是要求投資主體“照章執行”,無形中給企業戴上很多籠頭。“有了權力清單,對投資主體來說是一種鬆綁,有利於激發投資的活力。權力清單是行政審批的權力邊界,對政府而言也意味著一種監督?!蓖跛朊髡f。
她指出,權力清單的制定要科學審慎,切合我國實際,符合市場規律,便於操作執行。同時要堅持放管並重,監管部門的配套改革要跟上,在前置審批進一步簡化的同時,事中和事后監管必須加強,相關服務也必須跟上。推行權力清單后可能出現新問題,這需要建立高效靈敏的反饋機制,以繼續深化改革來應對新挑戰。(記者 張志峰)
《 人民日報 》( 2014年03月10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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