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提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11月12日新華網)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這段話為權力的規范運行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必須堅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人民監督,並在管權管事管人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就目前來講,約束權力濫用是管好權力的前提。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干部,權力多大,責任就有多大,對他們的權力不進行約束,任其濫用,后果不堪設想。十八大一年來落馬的十一位高官的墜落經歷清晰地告誡全黨的黨員干部,隻有自覺將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敬畏制度、敬畏權力,才能用好權力,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
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說起來簡單,真正做到卻很難。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響,讓升官發財的思維在相當多的一部分人的內心深處扎了根,升官就意味著擁有更大的權力,權力越大,能夠支配的公共資源越多,中飽私囊的機會就越多。升官后發財在封建社會是常態,因此,官本位思想在新時期的很多干部身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個別意志不堅定的黨員領導干部也是栽倒在了這些“財路”上。因此,在當前的反腐敗工作中,迫切需要強調,把權力放在規范化的制度下運行,也就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這也是三中全會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亮點之一。雖然早已提出過,但這種提法在歷屆三中全會中還是首次。
要真正做到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達到制度反腐,目前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首先是制度約束問題。就是作為籠子的制度完善問題。雖然已經有了很多的制度性文件,但還是缺少一部統領性規范文件,對權力使用的范圍進行規范,哪些是邊界線、哪些是警戒線?各級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范圍到底有多大,要受到哪些方面的約束等等。現在反腐敗工作中的規范性文件種類繁多,但不統一,甚至還有些相違背的地方存在。很多文件中內容都太籠統,讓具體操作者無所適從,經常性的需要政策制定相關部門來進行解釋和說明,不夠規范。
其次是監督制約問題。中央每年派出巡視組下到各個地方、各個單位去巡查,各省也派出相應的工作組下去巡查,但這些巡查都是臨時性的,不可能在基層單位長期巡查,那麼巡查期之外如何監督是個問題,特別是對各地區各部門的一把手的監督,一直處於缺位狀態。下級職位過低不敢監督、同級處於被領導之下不願監督、上級太遠鞭長莫及不能監督,使得一把手在行使權力過程中可以隨心所欲,不受控制。很多“老虎”、“蒼蠅”被抓后都提到,當位至一把手之時,沒有人去監督他們,他們便慢慢地迷失在權力之中,走上不歸路。雖然這些都是他們自己思想墜落的原因,但與監督不到位也有一定的的關系。警鐘長鳴,也要有能響的“警鐘”是不是?
最后是廉政教育的問題。人都是有惰性的,黨員領導干部也不例外。隻有將廉政教育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才能讓一些領導干部提高警惕。領導干部為了地方的經濟建設,都很忙。難得能有時間坐下來好好地接受教育和學習,應該將廉政警示教育納入日常教育之中。不能光靠黨員領導干部自己學,還要組織他們集體學,逼著他們學。當前,在很多地方,搞政治教育都是針對部屬,似乎和領導干部沒有多大關系,就是領導干部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參加會議,那也是坐在臺上念一遍由秘書撰寫好的講話稿。稿子念完后,到底寫了些什麼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這樣的教育效果如何能夠對領導干部起到警示作用?筆者認為,必須每年利用一定的時間將這些領導干部採取集中授課的方式脫產組織學習教育,這樣既可以提高他們的政治理論水平,還可以提高他們的執政能力,更可以通過教育使他們自覺增強抵制腐敗的自覺性和面對腐敗的警惕性,可謂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
三中全會已經為制度反腐指出了方向,隻有不斷創新反腐敗體制機制,不斷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去進行調查研究,才可能制定出更好的政策。當然,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還必須要轉變思維,認清當前形勢與我國國情,把握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堅持求真務實、大膽探索,統籌協調、循序漸進,狠抓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隻有如此才能讓權力真正回歸本源,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之中,如此才能真正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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