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5日08: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4日向記者披露的一項在全國多地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在為數不少的地區,國家明文規定取消的諸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仍在收取,有一些甚至在國家發文取消時隔兩年后還在收取。
據中物聯披露,這些“國家取消”遭遇“地方照收”的收費項目和地區包括:
一、2011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規定取消運營車輛二級維護檢測收費、運營車輛綜合性能技術等級評定(檢測)收費。
中物聯調查發現,這兩項收費至少在南京、上海、山東、浙江、寧波、北京、四川、秦皇島等地沒有徹底取消,在大部分地區則是轉嫁為關聯維修單位維修費繼續收取。
二、2011年,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公布取消253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其中,部分內容涉及物流企業。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橋涵補償費、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費、鐵路專用線運輸管理費、裝車費、特種車輛使用証書費等。
中物聯調查發現,在山東、浙江、四川等省一些地方,收費沒有取消﹔在大連,補償費依然收取﹔在南京,部分收費另列名目,改為罰款﹔在廈門,一些地方仍在收取“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橋涵補償費”﹔上海、青島等地也存在違規收費現象。
三、2012年,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涉及物流業的有:取消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船舶停泊費、鐵路用地管理費等,免征港口管理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等。
中物聯調查發現,在山東、四川、河北一些地方收費沒有取消﹔廣東、上海、遼寧、山東等一些地方取消不徹底,比如在青島,船舶停泊費等還在收取。
此外,2012年,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物流行業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和調整。而據中物聯調查,山東、貴州、河北、上海、重慶等一些地方,審批項目取消沒有得到執行或是取消不徹底。
“目前物流企業行政審批依然存在審批項目過多,審批手續復雜,審批效率低下的問題。特別是由於管理和程序不規范、不透明,還存在許多‘灰色地帶’,物流企業反映強烈。”中物聯研究室副主任周志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類似改革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遭遇“空轉”的現象,在以往一些實踐中有所發生,嚴重影響改革措施的有效性,使措施呈現零效力甚至負效力,削弱政府調控能力,不僅不利於維護政策實施對象的利益,也有損政策制定、決策機構的形象。
專家分析,造成一些政策措施“空轉”的原因,一是地方、部門利益至上,對政策措施肢解、曲解,二是少數地方權力運行中扭曲公共政策的本意,加上一些地方的干部政績考核導向不夠明確、政策法規執行監控不力,在改革措施執行上唱起“對臺戲”。
眼下,新一輪改革大幕已經拉開,一些重點領域改革亟須扎扎實實向前推進,為轉型升級添后勁、增活力﹔上至國家層面下至一些省市,也正在進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對行政收費進行批量裁減。
當前,尤需強調政令暢通,杜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做到這一步,既需進一步樹立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正確政績觀,建立干部政績的科學考核機制,也需完善政策法規執行監控系統,增強政策執行監控機構的權威性、獨立性。
(據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 記者華曄迪、羅宇凡)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5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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