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制定30條實施辦法和24條規則
根據中央和市委要求,本市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規范外事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制定了30條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辦法﹔從學習、會議、文件、活動、紀律等方面,制定了市委常委會加強自身建設的24條規則
市委昨天下午舉行常委會,審議本市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實施辦法(送審稿)》和市委常委會加強自身建設《若干規則(送審稿)》。市委書記韓正主持會議並講話強調,各項規定一旦公布,必須嚴格執行,解決實際問題,主動接受監督,以作風正黨風,以優良黨風帶動政風,真正取信於民。
根據中央和市委要求,本市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規范外事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制定了30條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辦法﹔從學習、會議、文件、活動、紀律等方面,制定了市委常委會加強自身建設的24條規則。
韓正指出,各項規定出臺后,如果我們說到、做不到,隻會適得其反,讓群眾反感。中央已經為我們樹立了榜樣,每位市委常委要首先帶頭,凡是文件規定的,必須嚴格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全市各級領導干部都要以身作則,嚴格依規辦事。要從實際出發,不搞形式主義,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以群眾的認同作為改進作風的方向。要以改革開放排頭兵和科學發展先行者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折不扣落實中央要求,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進和創新。要加強各項規定落實情況的檢查,各級領導干部要自覺接受組織的監督,群眾的監督,輿論的監督。
韓正指出,要進一步強調民主集中制,黨委的決策必須充分體現集體意志。市委常委會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集中精力研究事關上海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集中精力研究事關群眾生產生活和民生工作的緊迫問題,集中精力研究黨的建設中的突出問題。
會議還研究了其它事項。(記者 繆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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